履正 发表于 2018-1-27 16:42:48

陈老师您好,想请教您SPSS中分析结果显著性检验的问题。

    陈老师您好,我有一组六个样本的数据(A组),想和另外两组数据(B组、C组)进行显著性检验。A组是原始数据;B组是他人发表的成果,25个样本,只有均值;C组也是他人成果,31个样本,有均值和标准差。具体数值见附件A、BC附件。我想请教您这六个样本的数据能否和B、C组的均值进行显著性检验?检验结果是否可靠?    我目前使用SPSS24的单样本T检验。SPSS24里还有个摘要独立样本T检验,只需要输入两组数据的样本数、均值和标准差就可以比较,不需要原始数据。摘要独立样本T检验会给出假定等方差情况、不假定等方差情况的两个显著性检验结果。我发现单样本T检验的和摘要独立样本T检验中不假定等方差的显著性结果更接近。那么,SPSS中的单样本T检验在比较均值时是否是默认不假定等方差的,因此在检验时不需要输入检验值的标准差?    另外,这六个样本的原始数据在T检验前是否需要进行正态性检验?除了T检验,我的这种情况是否有其他的显著性检验方式?    刚开始和您学SPSS,问题问的比较多,不好意思,麻烦您了,谢谢!

陈老师 发表于 2018-1-27 22:03:02

①需要对样本进行正态性检验;
②...<span style="font-size: 14px; font-family: 微软雅黑; color: red;" >成为会员可查看全部,<a href="http://www.spssbbs.com/forum.php?mod=viewthread&tid=8" target="_blank" style="font-size: 18px; cursor: hand; color: red; font-family: "><b>【点击成为会员】</b></a></span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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